2015-08-13 11:0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5年招標師考試最新版《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點
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訂立、生效或者履行,約定在合同訂立前后、合同履行之前,由當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金錢(包括貨幣或者其替代物)作為擔保。
定金擔保有如下幾個特征:
第一,定金合同屬于實踐合同。《擔保法》第9 0 條規(guī)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二,定金擔保具有從屬性。定金合同從屬于主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基礎和依據,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這是擔保的一般特征。
第三,定金擔保具有雙向性。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義務,則定金歸接受定金一方當事人所有;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如果違反合同約定,則要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定金擔保是約定擔保,且交付定金一方必須是主合同的債務人,第三人不能為擔保債務的履行而向債權人交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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