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的歷史沿革
(一)國外土地登記歷史沿革
(二)國外土地登記歷史沿革
歷史上許多國家對土地登記都很重視。古希臘、古羅馬、古埃及等很早就有地籍管理和土地登記方面的記載。
古希臘著名思想家柏拉圖,在他著名經(jīng)濟著作《法律篇》第八卷規(guī)定:不管是鄰近邊界的本國公民還是外國人(即他擁有毗鄰邊界的土地),任何人不得移動土地的邊界標志。公元前450年,反映早期羅馬共和國社會經(jīng)濟關系的羅馬最古老的成文法——十二銅表法編定,全文現(xiàn)存104條,其中第七表為土地權利法,明確規(guī)定在地界訴訟中,必須遵循十二銅表法的規(guī)定。
(三)我國土地登記歷史沿革
我國的土地登記有著悠久的歷史,它是歷代土地管理的基礎和封建政府的立國之本。據(jù)史料記載,早在公元前4 000年~公元前2 000年的黃帝、大禹時即有平水土,劃九州,辨土質(zhì),定田等,開創(chuàng)清理地籍訂定賦則之先河。并設置了名曰“太常”的官員負責繪制人文地理圖、丈量劃分田地。
秦始皇曾大規(guī)模清查地籍,“令黔首自實田”。黔首自實田,
是秦代清查土地數(shù)量、擴大賦稅來源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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