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客觀風險是法律法規(guī),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規(guī)定的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回避的,通過人的主觀努力往往無法控制。例如,合同規(guī)定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有,工程變更在15%的合同金額內,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補償,這叫做工程變更風險;又如合同價格規(guī)定不予高速,則承包商必須承擔全部風險,如果在一定范圍內高速,則承擔部分風險,這叫做市場價格風險;還有在索賠事件發(fā)生后的28天內,承包商必須提出索賠意向通知,否則索賠失效,這叫時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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