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點: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 | 含義 | 適用范圍 |
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 1.對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直接成本實報實銷,再加一筆固定報酬。 2.調整方法 (1)如果設計變更或增加新項目,當直接費超過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時,則固定的報酬也要增加。 (2)也可在固定費用之外根據工程質量、工期和節(jié)約成本等因素,給承包商另加獎金 |
在工程總成本一開始估計不準,可能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時可分幾個階段談判付給固定報酬 |
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 1.工程成本中直接費加一定比例的報酬費。 2.不利于縮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
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難描述工作范圍和性質,或工期緊迫,無法按常規(guī)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時采用 |
成本加獎金合同 | 將工程成本估算的60%~75%、110%~135%分別作為底點、頂點,在頂點以下完成則可得到獎金,超過頂點則要對超出部分支付罰款;在底點之下完成則可加大酬金值或酬金百分比 | 在招標時,當圖紙、規(guī)范等準備不充分時,不能據以確定合同價格,而僅能制定一個估算指標時采用 |
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 設計深度達到可以報總價的深度,投標人報一個工程成本總價和一個固定的酬金 | 在非代理型(風險型)CM模式的合同中采用 |
責任編輯: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