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咨詢工程師:投標文件的送達與簽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與簽收
投標人應(yīng)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地點,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yīng)當拒收。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發(fā)生錯誤,延誤投標時間的,也視為無效投標拒收;如果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投標人必須留出郵寄的時間。保證投標文件能夠在截止日之前送達招標文件指定的地點,而不是以“郵戳為準”。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同樣視為無效投標文件而原封退回,不得進入開標階段。
招標人收到標書以后應(yīng)當簽收,不得開啟。為了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quán)益,招標人必須履行完備的簽收、登記手續(xù)。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遞交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密封狀況,簽收人簽名后應(yīng)將所有遞交的投標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為了保證充分競爭,對于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yīng)當依法重新招標。這種情況在國外稱之為“流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屬于必須審批的工程建設(shè)項目,報經(jīng)原審批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其他工程建設(shè)項目,招標人可自行決定不再進行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