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指南及報考專業(yè)
建設工程教育網為廣大學員總結了一份關于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報考指南如下:
1:了解考試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所稱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評價辦法另行制定。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英文分別譯為: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負責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職責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實施與監(jiān)督管理。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公安部組織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庫,提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建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會同公安部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并研究確定本地區(qū)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qū)域內有效。
2: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消防相關專業(yè)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共涉及“工程學類、管理學類”2類,其中相近專業(yè)4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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