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目標。組織目標是組織必須通過自身的活動去達到的某種事實或未來狀態(tài)。它是組織活動過程的根本原則,是動員組織資源和衡量組織運行效率的一種基本手段,也是組織身份的標志。
(2)規(guī)范。規(guī)范是組織參與者關系的模式化和規(guī)范化,包括組織的價值觀、規(guī)章制度和角色期待。它是用來維護組織活動統(tǒng)一性的工具,一般通過組織章程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規(guī)范一經確立,就要求每個成員都必須遵從,并以此作為行動的依據(jù)。
(3)職位。為了實現(xiàn)特定的目標并提高效率,社會組織一般都要根據(jù)功能和分工,建立部門分工結構并設置相應的職位,以制度化的形式對不同的職位賦予明確而清楚的責任和權利,通過職位來協(xié)調各職能部門或個人的活動,促使組織活動的順利開展。
(4)角色。制度化、正式化職位的存在,使社會組織的每一個成員都長期或短期地被置于某一特定的位置上,并必須嚴格按照與所處職位相吻合的角色進行活動,即扮演正式角色,組織成員之間的互動一般不具有個人性質。這也是社會組織具有明確的界限,成員加入或退出均需履行一定手續(xù)的原因。
(5)權威。權威是一種合法化的權力,它是維持組織運行的必要手段,社會組織都有一個權威中心或指揮體系,作為維護組織運行的必要手段,全面控制和指揮組織活動過程,使成員在組織內真實地感受到約束和限制,進而遵從規(guī)范。
(6)參與者。組織的參與者是指那些出于各種原因而為組織做出貢獻的個體。組織的參與者首先是社會行動者,正是他們的努力、遵循和順從,構建和決定了組織的結構。參與者有兩個作用:一方面保證組織的持續(xù)性,另一方面為組織帶來創(chuàng)新和改革。
(7)技術。組織是一個完成某類工作的地方、一個利用能量處理物質的地方和一種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機制。每個組織都擁有為其目標所需的技術。組織的技術通常部分地植根于組織的機器和設備,同時亦包含了參與者的知識和技能。
(8)環(huán)境。每個組織都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并且必須適應的物質、科技、文化環(huán)境中。沒有一個組織是孤立存在的,所有組織的存在都有賴于與其所處的更大體系的聯(lián)系。組織很少承擔對其參與者進行社會化和培訓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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