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債務,指合伙關系存續(xù)期間合伙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合伙債務產生的原因是合伙行為;承擔債務的主體是合伙組織;履行債務的擔保或者說承擔債務的責任財產是合伙的共有財產以及每個合伙人的個人財產。
對合伙的債務,合伙人應當按照其出資比例或者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合伙人的這一項代位求償權,使合伙人之間發(fā)生新的債權債務關系,外部的連帶之債轉化成為內部的按份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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