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復習資料(22)
三、臨時用電防火措施
1、現場內進行電焊作業(yè),必須由項目部安全員開具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動火證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內有效。臨時用電電工接線時應校驗動火證,沒有動火證的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各工具房、住房、伙房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壺、碘鎢燈等危險用具,一經發(fā)現使用者,除沒收用電器具外,另處以200元的罰款。
3、臨時用電電工接線應符合電氣防火要求,用電線路應根據不同負荷選擇不同導線截面,各接線端子必須壓接牢固,不得出現松動打火現象。
4、在易燃易爆的木工房、油漆房嚴禁進行電氣焊作業(yè)。
5、現場消防水泵電源由總箱直接供電,不受現場開關控制。
6、臨時用電電工在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定期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迅速改正,對于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
7、對于不服從臨時用電電工管理的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