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教材:人員獲取的基本方法
人員獲取的基本方法
1.預安排
在一些情況下,人員可能被預先安排好了。這種情形常發(fā)生在下述情況中:
?。?)項目是一個競爭性建議的結果,特別的人員已作為建議書的一部分被確定了。
(2)項目是一個內部服務項目,人員安排在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中已被確定。
?。?)項目委托方對項目人員有特殊要求,項目團隊的一些特別人員必須按委托方要求來安排。
2.商談
在大多數(shù)項目中,項目團隊的人員獲得必須通過商談來解決。
?。?)同公司內職能部門的負責經(jīng)理商談,以確保項目能在必要的時間段內得到熟練的合適人員;
?。?)對于稀缺的或專業(yè)性很強的人力資源,在組成項目組織時不得不同其他項目團隊商談;
(3)選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談形式,在項目團隊人員安排時也可能會被采用。選撥可以是部門內部,也可以是公司內部。
3.招聘
招聘可以是全社會招聘,也可以是內部招聘,其好處在于資源來源廣,可供選擇的余地大,缺點是成本高,需解決的相關問題可能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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