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市政》:溝槽回填
溝槽回填
地下管道或構筑物施工完畢并經檢驗合格后,溝槽應及時回填,并注意以下事項。
1.溝槽回填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采用井點降低地下水位時,其動水位應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2.回填土或其他材料填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道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管槽兩側對稱運人槽內,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靥钇渌课粫r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推入;
?。?)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應在運人槽內前拌合均勻,不得集中推人。
3.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壓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回填壓(夯)實應逐層進行,且不得損傷管道;
(2)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應采用輕夯壓實,管道兩側壓實面的高差不應超過3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