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師《技術》:機械制造場所物料堆放
物料堆放
生產(chǎn)場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擺放不當,不僅妨礙操作,而且引起設備損壞和工傷事故。為此,應該做到:
(1)生產(chǎn)場所要劃分毛坯區(qū),成品、半成品區(qū),工位器具區(qū),廢物垃圾區(q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應按操作順序擺放整齊且穩(wěn)固,一般擺放方位與墻或機床軸線平行,盡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產(chǎn)場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夾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穩(wěn)妥,防止墜落和倒塌傷人。
?。?)產(chǎn)品坯料等應限量存入,白班存放量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量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過當班定額。
?。?)工件、物料擺放不得超高,在垛底與垛高之比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 m(單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過3.5 m.堆垛的支撐穩(wěn)妥,堆垛間距合理,便于吊裝。流動物件應設墊塊楔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