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整理重點:合同
78、對承發(fā)包雙方而言可調價格合同分擔風險最為合理。
79、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規(guī)定,工程預付款的預付時間不應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80、《合同》規(guī)定,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81、建筑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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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對承發(fā)包雙方而言可調價格合同分擔風險最為合理。
79、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規(guī)定,工程預付款的預付時間不應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80、《合同》規(guī)定,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81、建筑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