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合同類型
合同類型
?、殴潭▋r格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固定合同價格,超出此約定風險范圍,仍是可以進行調整的,要注意理解上的誤區(qū)。
?、瓶烧{價格合同:合同價格的調整是建立在一定的調整因素基礎之上的,故在合同中要約定清楚可調價格的調整因素。
?、浅杀炯映杲鸷贤撼杀镜拇_定是此類合同的重點,在合同中要詳盡約定成本的構成及
確定方法。
考生應掌握各種類型合同模式的適用范圍,比如:固定總價合同一般適用于施工條件明確、工程量能夠較準確地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合同總價較低且風險不大的工程項目。
小編推薦
·2012年部分省市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變更為10月27、28日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