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公民的基本權利
2Z201031 公民的基本權利-七大權利(掌握)
分類 | 內容 | |
1 | 平等權(具有相對性,不排斥合理的差別) | (1)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的義務 (2)任何人的合法權利都平等地受到保護,對任何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追究 (3)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制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 |
2 | 政治權利和自由 |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
3 | 宗教信仰自由 | (1)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 (2)有信仰這種宗教或者那種宗教的自由 (3)有信仰同宗教中的這個教派或那個教派有自由 (4)有過去信教現(xiàn)在不信教或過去不信教現(xiàn)在信教的自由 |
4 | 人身自由 | 與工程建設活動密切相關的人身自由權利: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 |
5 | 社會經濟權利 | (1)財產權 (2)勞動權 (3)休息權 ▼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次 ▼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等期間應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
6 | 文化教育權利 | (1)受教育的權利 (2)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的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
7 | 監(jiān)督權和獲得賠償權 | (1)批評建議權 (2)檢舉控告權 (3)申訴權 (4)獲得賠償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