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7 09:4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人社廳發(fā)〔2012〕1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建委、規(guī)委),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tǒng)計分析,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基礎考試
各專業(yè)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試卷滿分為240分)。
二、專業(yè)考試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二)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見下表:
序號 | 名稱 | 專業(yè)考試 | ||||||
專業(yè)知識 | 專業(yè)案例合格 | |||||||
合格 標準 |
試卷 滿分 |
合格 標準 |
試卷 滿分 |
|||||
1 | 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
暖通空調 | 120分 | 均為 200分 |
60分 | 均為 100分 |
||
給水排水 | 120分 | 60分 | ||||||
動力 | 120分 | 60分 | ||||||
2 | 注冊電氣 工程師 |
發(fā)輸變電 | 120分 | 60分 | ||||
供配電 | 120分 | 60分 | ||||||
3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120分 | 60分 | |||||
4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120分 | 60分 | |||||
5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120分 | 60分 | ||||
港口與航道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規(guī)劃 | 120分 | 60分 | |||||
水工結構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120分 | 60分 |
三、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3月1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fā)放本專業(yè)資格證書的依據。
四、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廳
附表
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
序 號 |
名稱 | 合格人數 | ||||
基礎考試 | 專業(yè)考試 (專業(yè)知識+專 業(yè)案例) |
|||||
1 | 注冊結構 工程師 |
一級 | ||||
二級 | ||||||
2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暖通空調 | ||||
給水排水 | ||||||
動力 | ||||||
3 | 注冊電氣 工程師 |
發(fā)輸變電 | ||||
供配電 | ||||||
4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
5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
6 | 注 冊 土 木 工 程 師 |
巖土 | ||||
港口與航道 | ||||||
水利水電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規(guī)劃 | |||||
水工結構 | ||||||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
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
注:“專業(yè)考試(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案例)”合格人數欄目應填寫本年度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
填 表 人: 負 責 人: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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