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生產技術》:礦山設備安全知識
三、礦山設備安全知識
?。ㄒ唬┟旱V井下電網電壓等級
1.電網等級
煤礦井下電網與地面三相四線制電網不同,其電壓等級有特殊的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煤礦井下各級配電網絡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不超過10 000 V;
?。?)低壓,不超過1 140 V;
?。?)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電壓,不超過127 V;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 V;
?。?)采區(qū)電氣設備使用3 300 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2.煤礦井下供電系統的基本要求
?。?)煤礦井下屬于一類用戶,停電會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的生產損失;
?。?)煤礦井下供(配)電網不允許采用中性點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許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3)礦井電網短路容量,老礦井一般限制為50 mVA;新建礦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為100 mVA或200 mVA);
(4)礦井高壓電網,必須采取措施限制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使之不超過20 A.
?。ǘ┟旱V井下電氣設備的類型及選用規(guī)定
2.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適用于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分類。
Ⅰ類:煤礦用電氣設備;
?、蝾悾撼旱V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這些設備外殼的明顯處都有在這種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的特別標志“Ex”。礦用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GB 3836-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系列標準。
(2)煤礦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
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為Exd Ⅰ;礦用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為Exib Ⅰ(或Exia Ⅰ);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為Exd[ib]Ⅰ(或Exd[ia]Ⅰ);礦用增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為Exe Ⅰ;礦用增安兼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為Exe[ib]Ⅰ。
3.礦用型電氣設備的選用
礦用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否則,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jié)舛?.0%以下的地點使用,并實時監(jiān)測使用環(huán)境的瓦斯?jié)舛取?/p>
?。ㄈ┑V用電纜
2.煤礦井下電纜的敷設
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在總回風巷和專用回風巷中不應敷設電纜;
?。?)電纜必須懸掛,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并不得損傷電纜;
?。?)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
?。?)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
?。?)盤圈或“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 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 m以上的地方;
?。?)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0.1 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 mm.
?。ㄋ模┟旱V井下保護接地、漏電保護和過流保護
保護接地、漏電保護、過流保護,通常稱為煤礦井下電氣網絡的三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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