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房地產估價師《經營與管理》章節(jié)知識點匯總(9)
1.3.4.2房地產投資之弊
房地產投資也并不是十全十美,它也有其自身的缺點。這些缺點突出表現在:
(1)變現性差。房地產被認為是一種非流動性資產,由于把握房地產的質量和價值需要一定的時間,其銷售過程復雜且交易成本較高,因此它很難迅速無損地轉換為現金。房地產的變現性差往往會使房地產投資者因為無力及時償還債務而破產。
(2)投資數額巨大。不論是開發(fā)投資還是置業(yè)投資,所需的資金常常涉及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數十億元人民幣,即使令投資者只支付30%的資本金用作前期投資或首期付款,也超出了許多投資者的能力。大量自有資本的占用,使得在宏觀經濟出現短期危機時,投資者的凈資產迅速減少。
(3)投資回收周期較長。除了房地產開發(fā)投資隨著開發(fā)過程的結束在三至五年就能收回投資外,置業(yè)投資的回收期,少則十年八年,長則二三十年甚至更長,要承受這么長時間的資金壓力和市場風險,對投資者資金實力的要求很高。
(4)需要專門的知識和經驗。由于房地產開發(fā)涉及的程序和領域相當復雜,直接參與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就要求投資者具備專門的知識和經驗,因此限制了參與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的人員的數量。置業(yè)投資者要想達到預期的投資目標,同樣也對其專業(yè)知識和經驗有較高的要求。
此外應該指出的是,本節(jié)介紹的房地產投資的形式與優(yōu)缺點主要是針對直接投資而言的。對于小額投資者來說,他們實際上可以通過購買房地產公司發(fā)行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托公司的債券等間接地進行房地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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