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7 13:4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對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復雜地段、特殊地段或有施工特殊要求的區(qū)段,應進行重點勘察,并應提出評價及處理方案。
2.對車站、出入口、通風道、水驚井、車輛段等應進行單獨詳細勘察。
3.車站橫剖面圖不得少于3個,在地質條件復雜地段的區(qū)間應布置橫剖面。
4.依據(jù)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結合設計及施工方法的要求,按車站、區(qū)間綜合各項指標以數(shù)理統(tǒng)計的方法分層,提出設計所需要的技術參數(shù)。
5.查明水文地質條件,補充初步勘察的不足。進一步查明地下水的性質,并做出評價。需要降水施工時,應分車站、區(qū)間提出降水方法及有關計算參數(shù)。
6.分析沿線建筑物、地下構筑物及管線在施工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并提出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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