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08:17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
第二,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采用單層建筑。
第三,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廠房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第四,防爆廠房防火墻間的占地面積不宜過大。
第五,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采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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