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11:32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對于消防設計未審核或不合格私自施工的處罰:
根據《消防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行政管理相對人在限定的期限內改正了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并處罰款。單位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除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外,還應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