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 14:33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造價控制的措施:改革有關政府職能
目前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對工程設計質量的調控管理非常薄弱,一般在施工單位中標后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要由有關部門對施工圖進行審查,這種審查囿于該政府部門的人員精力,審查工作難以達到應有的深度和廣度,何況這也屬于一種被動的時候控制,一般對投資控制收效不大,能否借鑒一些地方質量監(jiān)督站的做法,即質檢站不再直接面對施工現(xiàn)場,而實行:“質檢站→監(jiān)理公司→施工單位”這樣的鏈式管理,筆者認為將工程設計納入這樣的鏈式管理軌道是可行的。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