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識: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應采取的防止爆炸措施
一、首先應使產生爆炸的條件同時出現的可能性減到最小程度。
二、工藝設計中應采取消除或減少易燃物質的產生及積聚的措施:
1.工藝流程中宜采取較低的壓力和溫度,將易燃物質限制在密閉容器內;
2.工藝布置應限制和縮小爆炸危險區(qū)域的范圍,并宜將不同等級的爆炸危險區(qū),或爆炸危險區(qū)與非爆炸危險區(qū)分隔在各自的廠房或界區(qū)內;
3.在設備內可采用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覆蓋的措施;
4.宜采取安全聯鎖或事故時加入聚合反應阻聚劑等化學藥品的措施。
三、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形成,或縮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滯留時間,宜采取下列措施:
1.工藝裝置宜采取露天或開敞式布置;
2.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3.在爆炸危險環(huán)境內設置正壓室;
4.對區(qū)域內易形成和積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地點設置自動測量儀器裝置,當氣體或蒸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時,應能可靠地發(fā)出信號或切斷電源。
四、在區(qū)域內應采取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線路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