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控制
1.設計變更責任分析
設計變更事件發(fā)生后,工程師應分析設計變更產生的原因。設計變更產生原因可歸納為:業(yè)主從使用角度出發(fā),改變工程局部功能;勘探、設計圖紙深度不夠;設計圖紙矛盾,方案不合理,設計圖紙錯誤;監(jiān)理工程師和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議;設計規(guī)范的修改;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錯誤或指令不及時;承包商擅自修改設計圖紙或不按圖紙施工。對于前6種原因,產生工程變更的責任者是業(yè)主,設計變更產生費用及工期延誤由業(yè)主承擔;第7種原因,工程變更責任者是承包商,變更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工期不得順延。
2.設計變更圖紙控制
設計變更涉及設計圖紙的修改,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或由承包商提供設計圖紙,但必須由設計單位審查并簽字確認,除設計單位,任何項目參與者提供的圖紙均為無效。為保證變更設計圖紙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均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經審查批準后的圖紙才作為承包商實施變更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