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級建造師已經開始備考,擔憂許多考生可能在這個階段會不知從何下手來進行學習,為了讓考生朋友們有條理的預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的一些知識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
一、 合同價款的約定
1. 單價合同
(1)固定單價合同:適用于雖然圖紙不完備但是采用標準設計的工程項目;
(2)可調單價合同:適用于工期長、施工圖不完整、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工程項目。
2. 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適用于規(guī)模小、技術難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內)的工程項目;
(2)可調總價合同:適用于雖然工程規(guī)模小、技術難度小、圖紙設計完整、設計變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項目成本加酬金合同適用于災后重建、新型項目或對施工內容、經濟指標不確定的工程項目合同價款的調整引起調價的因素國家政策調整、法律法規(guī)變化、市場價格波動、不可抗力發(fā)生、開發(fā)及設計變更、承建雙方未盡責任與義務等。
二、 合同價款調整情形
1. 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 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3. 未按照國家現(xiàn)行計量規(guī)范強制性規(guī)定計量的變更估價程序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后14d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變更估價申請。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變更估價申請后7d內審查完畢并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承包人提交變更估價申請后14d內審批完畢;因變更引起的價格調整應計人最近一期的進度款中支付。
三、 變更價款原則
1.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 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原則,由合同當事人進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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