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高頻考點: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編制方法(2)
考點: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
1.編制
(1)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jù)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審批
(1)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
(3)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
(4)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5)由專業(yè)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yè)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準備案。
(6)規(guī)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考點:施工組織設計的動態(tài)管理
1.項目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施工組織設計應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
(1)工程設計有重大修改;
(2)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實施、修訂和廢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調整;
(4)主要施工資源配置有重大調整;
(5)施工環(huán)境有重大改變。
2.經(jīng)修改或補充的施工組織設計應重新審批后實施。
3.項目施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逐級交底,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并適時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