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公路實務高頻考點:巖溶地段、瓦斯地段、巖爆地段施工特點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巖溶地段施工特點
1.隧道遇到溶洞的處理措施:按照以疏為主、堵排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分別以“疏導、堵填、注漿加固、跨越、宣泄”等措施進行處理。
2.巖溶地區(qū)隧道開挖應符合的要求
(1)開挖方法宜采用分部開挖法。在Ⅱ~Ⅳ級圍巖條件下,中小跨度隧道、溶洞僅占隧道開挖斷面內一小部分時,可采用全斷面法開挖。當溶洞出現(xiàn)在隧道一側,應先開挖該側,待支護完成后,再開挖另一側。
(2)涌水可能增大時,應加強超前鉆孔探測。對于巖溶發(fā)育地區(qū)的隧道,施工中應建立以長距離物探(地震波法)為宏觀控制、鉆探法為主,其他物探方式為輔,紅外線探測連續(xù)施測的綜合預報管理體系。
(3)巖溶段爆破開挖時,宜采用多打眼、打淺眼、多分段的措施,嚴格控制單段起爆藥量和總裝藥量,控制爆破震動。
二、瓦斯地段施工特點
瓦斯是地下坑道內有害氣體的總稱,其成分以沼氣(甲烷CH4)為主,一般習慣稱沼氣為瓦斯。
1、瓦斯放出的類型
從巖層中放出瓦斯,可分為三種類型:
(1)瓦斯的滲出。
(2)瓦斯的噴出。
(3)瓦斯的突出。
以上三種瓦斯放出形式,以第一種放出的瓦斯量為大。
2.瓦斯隧道鉆爆作業(yè)應符合的規(guī)定
(1)必須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反向裝藥。
(2)爆破網(wǎng)絡必須采用串聯(lián)連接方式,不得并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
(3)起爆電源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應安裝在新鮮風流中,并與開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離,同一開挖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炮眼封泥不嚴或不足時,不得進行爆破,炮泥應采用黏土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3.嚴格執(zhí)行:瓦斯檢查制度、動火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持證上崗制度。
三、巖爆地段施工特點
1.隧道開挖過程中,可采用下列方法進行巖爆預報:
(1)以超前探孔為主,輔以地震波法、電磁波法、鉆速測試等手段。
(2)觀察巖體表面的剝落、監(jiān)聽巖體內部發(fā)生的聲響,通過地質的觀察、素描,分析巖石的“動態(tài)特性”。
(3)采用工程類比法進行宏觀預報。
2.巖爆隧道施工技術措施
(1)輕微巖爆地段開挖可正常掘進,可直接在開挖面上灑水,軟化表層,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
(2)中等巖爆地段,除可采用輕微巖爆地段的措施外,還可采用超前注水、防巖爆錨桿等措施。
(3)強烈?guī)r爆地段,除可采用輕微巖爆地段和中等巖爆地段的措施外,還可采用在地面鉆孔注水的方法大范圍軟化圍巖、超前應力解除爆破、小導洞超前、超前錨桿、鋼架支撐等措施。
3.巖爆隧道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采用光面爆破技術,使隧道周邊圓順,減少應力集中;嚴格控制裝藥量,減少對圍巖的擾動。
(2)控制循環(huán)進尺,采用短進尺,一般情況下,每循環(huán)進尺宜控制在1.0~1.5m,最大不得大于2m.
4.隧道施工中,一旦發(fā)生巖爆,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1)停機待避,待安全后進行工作面的觀察記錄,如巖爆的位置、強度、類型、數(shù)量以及山鳴等。
(2)增加及時受力的摩擦型錨桿(不能代替系統(tǒng)錨桿),錨桿應裝墊板。
(3)及時噴纖維混凝土,厚度宜為5~8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