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工程承包范圍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文件已全部完工。
2.所有電氣交接試驗已完成,并取得書面試驗報告,報告的結論為合格可以受電。
3.按工程所在地供電管理部門規(guī)定,對高、低壓變配電所經供電部門檢查符合要求,結論為可以受電。并對電力進線供電計量儀表進行檢定且合格。
4.通電試運行的計劃或方案或作業(yè)指導書等技術文件已獲批準,并經監(jiān)理單位確認。
5.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安全防范技術措施已落實到位,并制訂了防范用的應急預案。
6.參與通電試運行的人員已確定,并經組織分工,試運行前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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