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
2.合同的當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自愿協(xié)商,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觀點、主張強加給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4.合同的成立必須有兩個以上當事人;兩個以上當事人不僅做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訂立原則
1.平等原則
合同的平等原則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論所有制性質、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強弱,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就是說,享有權利的同時就應當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xié)商,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取得一致,合同方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合同。
2.自愿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的主要內容有:
(1)訂立合同時,要根據(jù)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根據(jù)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3)根據(jù)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主要包括:
(1)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2)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xié)助、提供必要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
(3)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根據(jù)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也稱為后契約義務。
5.合法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