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市政復習:罩面設計防撞護欄標高的調整要點有哪些
對于波形梁鋼護欄標高的影響問題,規(guī)范規(guī)定:當不設路緣石時,護欄高度(指護欄板中心至路面的距離)為60cm。當設有路緣石時,護欄板中心至路緣石頂為60cm,距路面一般為72cm。
經多方調研咨詢,單將波形梁板提升一定高度的方法會直接影響到使用的安全性。所以,只有將波形梁板和立柱一同提升到相應的高度才能滿足要求。但是,這樣做不僅增加了施工的難度,而且一旦提升后基礎如若處理不當,還將引發(fā)不均勻沉降等破壞現(xiàn)象。有鑒于以往的高速公路罩面工程中也有維持原防撞護欄標高不變的做法。
因此,可以結合各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在對護欄高度與其使用性能的影響關系進行分析論證之后,如果鋪筑罩面層后的護欄相對高度能夠滿足高速公路的防撞性能及安全指標要求,可以考慮不調整波形梁鋼護欄標高的方案。否則,就應考慮將防撞護欄全部拆除后重新安裝的方案,顯然,這樣不僅大大增加了投資,而且對原本堅固穩(wěn)定的路肩部位造成很大的擾動,同時也有損于路基邊坡結構的穩(wěn)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