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試題及參考答案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共7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關于地方性法規(guī)批準和備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A.設區(qū)的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應當報省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B.自治州的單行條例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作出變通的情況
C.省級人大常委會的地方性法規(guī)應報全國人大常委員會批準
D.自治縣的單行條例由自治州人大常委員會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答案】B
【考點來源】第一章第1節(jié)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P7
【解析】
A錯誤,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guī),由省、自治區(qū)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B正確,D錯誤,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對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作出變通的情況。
C錯誤,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guī),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2.2016年9月15日,甲公司與丙公司訂立書面協議轉讓其對乙公司的30萬元債權,同年9月25日甲公司將該債權轉讓通知了乙公司。關于該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A.甲公司與丙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于2016年9月25日生效
B.丙公司自2016年9月1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張30萬元的債權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萬債務的清償對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行為于2016年9月25日對乙公司發(fā)生效力
【答案】D
【考點來源】第四章第1節(jié)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撤銷和終止 P138
【解析】
《合同法》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當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的通知后,權利轉讓即行生效,原債權人被新的債權人替代,或者新債權人的加入使原債權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債權。
3.根據《立法法》,下列事項中必須由法律規(guī)定的是()。
A.稅率的確定
B.環(huán)境保護
C.歷史文化保護
D.增加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答案】A
【考點來源】第一章第1節(jié)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P3
【解析】
依照2016年3月經修改后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1)國家主權的事項;(2)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職權;(3)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qū)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罰;(5)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6)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7)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10)訴訟和仲裁制度;(11)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項。故A正確。
4.根據《環(huán)境保護法》,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可以按日連續(xù)處罰。關于”按日連續(xù)處罰“的說法,正確的是()。
A.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按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xù)處罰
B.是否可以按日連續(xù)處罰,與是否責令改正無關
C.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重新確定處罰數額按日連續(xù)處罰
D.地方性法規(guī)不得增加按日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答案】A
【考點來源】第五章第1節(jié)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P202
【解析】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xù)處罰:(1)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2)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3)通過逃避監(jiān)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4)建筑施工或者貯存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A正確,C錯誤,按日連續(xù)處罰的標準應是原處罰數額。
B錯誤,根據一事不再罰的原則,如果已經改正,不能重復處罰。
D錯誤,地方性法規(guī)可以設定罰款行政處罰。超綱。
5.在施工過程中,某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致使多人重傷、死亡。該施工企業(yè)的行為構成()。
A.重大責任事故罪
B.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C.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B
【考點來源】第一章第9節(jié) 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P48
【解析】
《刑法》第135條規(guī)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施工企業(yè)的行為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6.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管轄法院為( )。
A.工程所在地法院
B.被告所在地法院
C.原告所在地法院
D.合同簽訂地法院
【答案】A 嚴格來說是不動產所在地
【考點來源】第八章第2節(jié)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P336
【解析】
《民事訴訟法解釋》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還包括如房屋買賣糾紛、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等。
7.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關于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全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A.安裝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安全協議書
B.施工總承包企業(yè)不負責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C.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參加驗收
D.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
【答案】D
【考點來源】第六章第5節(jié)機械設備等單位的安全責任P281
【解析】
A錯誤,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
B錯誤,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因此,施工總包單位對施工方案有審查義務。
C錯誤,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因此,建設主管部門無需參加驗收。
D正確,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并簽字。
8.某施工企業(yè)的項目經理李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訂立材料采購合同,承擔該合同付款責任的是()。
A.李某
B.施工企業(yè)
C.李某所屬施工企業(yè)項目經理部
D.施工企業(yè)法定代表人
【答案】B
【考點來源】第一章第2節(jié) 企業(yè)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系 P12
【解析】項目經理是施工企業(yè)的委托代理人,項目經理以施工企業(yè)名義簽訂的采購合同,承擔付款義務的應是施工企業(yè)。
9.關于評標的說法,正確的是()。
A.評標委員會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B.招標項目設有標底的,可以以投標報價是否接近標底作為中標條件
C.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的,視為不同意評標結果
D.投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口頭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澄清、說明
【答案】A
【考點來源】第三章第1節(jié)招標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發(fā)包、限制排斥投標人的規(guī)定P89
【解析】
A正確,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B錯誤,標底只能作為評標的參考,不得以投標報價是否接近標底作為中標條件,也不得以投標報價超過標底上下浮動范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C錯誤,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
D錯誤,投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投標人作出必要澄清、說明的,應當書面通知該投標人。
10.關于工傷醫(yī)療停工留薪期的說法,正確的是()。
A.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適當減少
B.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C.工資由所在單位在停工留薪期結束后一次性支付
D.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職工不再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答案】B
【考點來源】第六章第3節(jié)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P255
【解析】
A、C錯誤。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而非降低工資福利待遇,或停工留薪期滿一次性支付。
B正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D錯誤。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