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營業(yè)收入
營業(yè)收入分為營業(yè)收入和補貼性收入。營業(yè)收入是指技術方案實施后各年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所獲得的收入;按有關規(guī)定估算企業(yè)可能得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包括先征后返的增值稅、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guī)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財政扶持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等,應按相關規(guī)定合理估算,記作補貼收入。
2.投資
技術方案經濟效果評價中的總投資是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之和。
流動資金是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差額。流動資產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存貨、庫存現(xiàn)金、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流動負債的構成要素一般只考慮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
對于技術方案來說,資本金是非債務性資金,技術方案權益投資者整體不承擔這部分資金的任何利息和債務,投資者可按其出資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也可轉讓其出資,但一般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資本金出資形態(tài)可以是現(xiàn)金,也可以是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資源開采權作價出資,但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以工業(yè)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技術方案資本金總額的20%(經特別批準,部分高新技術企業(yè)可達35%以上)。
3.經營成本
總成本費用=外購原材料、燃料及動力費+工資及福利費+修理費+折舊費+攤銷費+財務費用(利息支出)+其他費用
經營成本=總成本費用-折舊費-攤銷費-利息支出
經營成本=外購原材料、燃料及動力費+工資及福利費+修理費+其他費用
4.稅金
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關稅、所得稅等,有些行業(yè)還包括土地增值稅。
(1)增值稅
增值稅是價外稅,納稅人交稅,最終由消費者負擔。
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額)
(2)消費稅
①實行從價定率辦法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②實行從量定額辦法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③實行復合計稅辦法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3)資源稅
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計算稅額:
①對煤炭、原油和天然氣、稀土、鎢、鉬以及列入資源稅稅目的金屬礦、非金屬礦、海鹽等采用從價定率的方法征稅。
應納資源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②對經營分散、多為現(xiàn)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黏土、砂石,實行從量定額計征。
應納資源稅額=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4)土地增值稅
按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
(5)附加稅
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為稅基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
①城市維護建設稅,市區(qū)為7%;縣城和鎮(zhèn)為5%;其他為1%。
②教育費附加率為3%。
③地方教育費附加率為2%。
(6)關稅
①從價計征時,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②從量計征時,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額=貨物數(shù)額×單位稅額
(7)所得稅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