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
2.監(jiān)督檢查各類人員、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
3.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開展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4.負責制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執(zhí)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隱患整改,對現場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
6.監(jiān)督企業(yè)和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正確使用。
7.審核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方案。
8.參與篩選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能力提出安全生產評價意見。
9.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專家論證。
10.參與重大工程項目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11.組織安全考核評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科研成果
12.監(jiān)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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