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jiān)理工程師復習: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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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監(jiān)理工程師可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要求停止進行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質量事故發(fā)生單位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并于24h內寫出書面報告。
(2)監(jiān)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后,應積極協助,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若監(jiān)理方無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可應邀參加調查組,參與事故調查;若監(jiān)理方有責任,則應予以回避,但應配合調查組工作。
(3)當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技術處理意見后,可組織相關單位研究,并責成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并予以審核簽認。
(4)技術處理方案核簽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設計,必要時應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對工程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施工質量進行監(jiān)理,技術處理過程中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并會同設計、建設等有關單位共同檢查認可。
(5)對施工單位完工自檢后報驗結果,組織有關各方進行檢查驗收,必要時應進行處理結果鑒定。要求事故單位整理編寫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并審核簽認,組織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
(6)簽發(fā)《工程復工令》,恢復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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