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合同管理知識點: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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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1、合同當事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法》的上述條款明確規(guī)定,作為合同當事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3、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由于主觀或客觀的原因,不能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親自簽訂時,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代理人代理授權人、委托人簽訂合同時,應向第三人出示授權人簽發(fā)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委托書寫明的授權范圍內(nèi)訂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