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3 11:06 交通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交公便字[2006]164號
各省、自治區(qū)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按照《關于開展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工作的通知》(廳公路字[2005]371號)要求,我司已組織了三期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進一步做好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方便各單位的工作安排,現將2006年下半年度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訓計劃
下半年擬組織三次培訓,有關情況如下:
|
時 間 |
地 點 |
天 數 |
規(guī) 模 |
第四期 |
2006年7月 |
云南昆明 |
7天 |
80人左右 |
第五期 |
2006年9月 |
江蘇南京 |
7天 |
80人左右 |
第六期 |
2006年11月 |
遼寧沈陽 |
7天 |
80人左右 |
二、培訓的組織工作
培訓工作由我司負責組織,具體工作由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會負責。具體的培訓時間、地點及會務的相關事項由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會另行通知。
三、培訓人員的選報
各單位可依據培訓計劃統(tǒng)籌安排、分期選報并填寫《2006年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報名回執(zhí)》(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回執(zhí)》)。第四期的《報名回執(zhí)》應于7月5日前報至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會,第五期、第六期的《報名回執(zhí)》應于7月30日前報至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會。
四、聯系方式
公路司公路建設處聯系人:王康臣,電話:010-65292737(8); 中國公路建設行業(yè)協會聯系人:許建盛、劉鵬,電話:010-65293959(7),傳真:010-65293962,電子信箱:chca@vip.sina.com。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項目法人負責人的培訓,認真組織好本地區(qū)培訓人員的選報工作,確保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
附件:2006年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人培訓報名回執(zhí)(略)
交通部公路司(章)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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