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學員在計算房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企業(yè)所得稅時容易計算錯誤,現對這三項稅費加以歸納、總結,以便于考生理解、記憶。
(1)房產稅
稅金 |
計算規(guī)則 |
征稅對象 |
.擁有房地產的所有人 |
自用的 |
.按房產原值扣減30%后的1.2%征收 .原值打七折,再按1.2%的稅率征收 |
出租的 |
.按出租收入的12%征收 |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均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列支
(2)土地增值稅
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土地增值稅。
2)按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按30%~60%的累進稅率計算征收。
3)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執(zhí)行預征和清算制度,預征時點與營業(yè)稅相同,預征率為銷售收入的1%~2%,待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4)采用核定稅率征收土地增值稅時,核定征收率不得低于5%.
土地增值稅計算
1.房地產收入總額 | |
1.1 銷售收入 | |
2.扣除項目金額 | 1-5合計 |
2.1 土地成本 | |
2.2 房地產開發(fā)成本 | |
2.3 房地產開發(fā)費用 | |
2.4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 |
2.5 加計20%扣除 | (2.1+2.2)×20% |
3.增值額 | 1-2 |
4.增值率 | 3/2 |
(3)企業(yè)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2)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
4)預繳制度-先按預售收入一定比例預先繳納,待開發(fā)項目竣工后再進行所得稅清算。
企業(yè)所得稅的預征
項目節(jié)點 | 企業(yè)所得稅處理 |
預售時預征 | 根據項目所在地的級別,確定計稅毛利率(先預估一個利潤水平)A% |
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季或月)=預售收入×A%-期間費用-營業(yè)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 | |
當期應納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25% | |
完工后結算 | 計算出實際銷售收入的毛利額 |
差額調整情況=實際銷售收入的毛得額-以上累計的預售收入毛利額 | |
差額調整情況計入完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完工年應納所得稅=當年應納稅所得額×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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