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現在備考已經開始,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理論與方法》科目第十章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委托合同內容:
①估價委托人和估價機構的基本情況,如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住所,估價機構的名稱、資質等級和住所。
②負責本估價項目的估價師,包括估價師的姓名和注冊號。
③估價目的和估價對象。
④委托人應提供的估價所需資料,包括資料目錄和數量,如估價對象的權屬證明、財務會計信息以及歷史成交價格、運營收益、開發(fā)建設成本等資料。
⑤估價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估價機構和估價師應保守在估價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業(yè)秘密,不得泄露隱私;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隱匿或虛報,應協助實地查勘,搜集估價所需資料。
⑥估價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⑦估價報告及其交付,包括交付的估價報告類型(鑒證性報告/咨詢性報告)、份數以及估價報告(僅提供結果報告,還是同時提供結果和技術報告)的交付期限(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不能“立等可取”)、方式等。
⑧違約責任。
⑨解決爭議的方法。
⑩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在估價委托合同中還應注明估價委托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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