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chǎn)估價師《制度與政策》: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和方式6.1
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固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規(guī)定,工業(yè)、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jīng)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 )方式出讓。
A、招標
B、拍賣
C、劃撥
D、掛牌
E、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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