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工程師輔導(dǎo)要點:能量意外釋放理論
1966年,美國人哈頓(Haddon)認為:人受傷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種能量的轉(zhuǎn)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體造成傷害的分類方法。
哈頓將傷害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由于施加了超過局部或全身性承受限值的能量引起的傷害:主要指機械傷害。
第二類是由于影響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換引起的傷害。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凍傷。
哈登認為:在一定條件下某種形式的能量能否產(chǎn)生傷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取決于能量大小,接觸能量的時間和頻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
存在危險有害物質(zhì)、能量和危險有害物質(zhì)、能量失去控制是危險有害因素轉(zhuǎn)換為事故的根本原因。
能量意外釋放事故的防范
1.使用安全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
2.限制能量
3.防治能量蓄積
4.控制能量釋放
5.延緩能量釋放
6.開辟能量釋放渠道
7.設(shè)置屏蔽設(shè)施
8.設(shè)置屏障,能量隔離
9.提高防護標(biāo)準(zhǔn)
10.改變工作流程
11.修復(fù)或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