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知識點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2020年安全工程師備考已經開始,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安全工程師各科目相關知識點,希望小伙伴能夠盡早進行備考,為即將到來的安全工程師考試做好充足的準備!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

報考指南
報 名 時 間
7-8月
考試教材
延用24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10月25、26日
考 試 成 績
考后2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考后3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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