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炔發(fā)生站在沒有條件使用乙炔瓶的企業(yè)中應用比較廣泛,以集中為生產一線提供乙炔氣體。但是由于乙炔氣體具有的爆炸極限范圍寬、爆炸下極限低、點火能量小等危險特性,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以下內容適用于電石為原料制取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站(房)。
1.總體要求
(1)乙炔站(房)的設計應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出、入站(房)必須登記,交出火種,穿戴必須符合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記錄齊全可靠。
(3)應建立各種相應的安全技術資料檔案。
2.管道系統(tǒng):
①管道、閥門應嚴密可靠。與乙炔長期接觸的部件,其材質含銅量應為不高于70%的銅合金。
②管道應有良好的導出靜電的措施,應有定期測試記錄。
③管道系統(tǒng)必須合理設置回火防止器,并保證可靠有效。
3.電石庫房及破碎系統(tǒng):
①庫房應符合規(guī)定,通風良好,保持干燥,嚴禁積水、漏雨及潮濕。
②電石桶應保持嚴密,不允許空氣與桶內電石長期接觸。
③人力破碎電石時,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機械破碎電石時,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及時清除粉末狀電石,且按規(guī)定采用電石入水法妥善處理。
④設置中間電石庫及破碎間時,應采取防潮措施。
